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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08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7-21 1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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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2008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考评条件,并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符合我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评审工作仍按我省现行办法进行。

  根据人社厅发〔2008〕22号文件规定:中央单位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考评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类型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在岗人员。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档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08年7月31日前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②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③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正式在编人员。

三、考评条件

  (一)正常晋升考评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熟悉和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近年来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的有效证明。

  3.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财会理论研究最新动态,熟悉会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为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改善内部经济控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其他中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4.学历要求。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要求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均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的有效学历。若为会计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有效学历对待。

  5.任现职年限。任会计师之前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须满5年;任职期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任职须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会计工作须满2年。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上述任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

  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聘任会计师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08年申报为例,任职须满2、3、5、7年的聘任时间依次为:2006、2005、2003、2001年年底前。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其会计师的任职时间,按符合国家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具有1992年7月3日前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其他条件与各类型企事业单位人员相同。

  6.外语条件。任会计师职务以来,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统考B级以上合格证书;取得2007年度省外语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7.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须具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

  根据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中规定,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②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③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④近3年来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8.考核要求。各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9.著作、论文要求。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国家正式统一书号,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二)破格晋升考评条件

  对不达大学本科学历或不满任现职年限,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考评,但不得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最多只允许比正常晋升的规定任职时间提前2年。破学历晋升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

  1.基本条件。须符合正常晋升考评条件1一6条中,除学历及任现职条件外的各项要求。

  2.具体量化条件

  (1)《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国家正式统一书号,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②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至少1篇),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

   ①因本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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