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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重点导读 练习题
作者:不详  来源:财考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1-10 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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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大纲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件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本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抛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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