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略财税财税公告地税公告 左侧导航
[南京地税]10月起南京企业报税要附财务报表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8-15 15:10:3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据《江南时报》报道,从本月起,南京市所有企业户,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要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凡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年减免税款5万元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列入重点行业管理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新成立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根据需要确定的其他企业都应按季报送,其他纳税人均只报送年报。(史伟莹)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相关文章
公告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企业邮箱 | 管理登陆 |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友情连接 | 栏目导航 | sitemap_baidu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苏ICP备05085630号
版权所有:苏州精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