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略财税
→
财税公告
→
地税公告
左侧导航
[南京地税]10月起南京企业报税要附财务报表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8-15 15:10:3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据《江南时报》报道,从本月起,南京市所有企业户,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要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凡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年减免税款5万元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列入重点行业管理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新成立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根据需要确定的其他企业都应按季报送,其他纳税人均只报送年报。(史伟莹)
[] [
返回上一页
] [
打 印
]
上一篇公告:
[张家港国税]增值税填表说明
下一篇公告:
[苏州国税]税务登记换证的紧急通知
相关文章
·
[南京地税]10月起南京企业报税要附财务报表
·
[张家港保税区]关于对财务报表修改的紧急通知
公告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
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
(注“
!
”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企业邮箱
|
管理登陆
|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友情连接
|
栏目导航
|
sitemap_baidu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
苏ICP备05085630号
版权所有:苏州精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