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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关于处理2007年出口货物外汇核销单审核疑点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张家港国税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9-1 7: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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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2007年出口货物外汇核销单审核疑点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局对2007年出口货物的外汇核销单电子信息进行了集中比对,现将比对无电子信息明细予以公布(点击下载浏览外汇核销单比对结果),请涉及的出口企业立即对疑点进行自查,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  若为企业当时申报时录入错误,可到税务机关调整数据后重新审核。
二、  若外汇核销单号码准确,且确无电子信息,若为远期收汇至今未核销的,由企业提供外汇管理局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若确为已核销的,由税务机关统一发函至外汇管理局索取电子信息。
三、涉及的出口企业应在2008年9月25日前主动到市国税局退税大厅进行处理。
  
 
 
张家港市国税局税政管理科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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