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认证系统软件升级的通知(转发苏州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实现运输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也能通过网上认证,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税务认证窗口的压力,经与网上认证服务单位协商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网上认证系统进行升级,具体如下:
一、对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有运输发票认证的企业先进行升级,计划在7月底完成。其他企业由服务公司结合上门回访、维修和服务期间进行升级。在此过程中,企业如需升级,服务公司应立即安排人员上门升级服务(两天内完成)。
二、本次升级原则上由服务单位上门为企业提供企业升级服务,各地税务机关给予配合。首先由服务单位与企业进行联系,确定上门升级的时间,然后服务人员上门升级,并对企业操作人员进行简要的培训,教会升级后的操作程序和认证的方法,确保升级后网上认证的有效使用。
三、对一些计算机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也可自行下载附件“网上认证4.1升级软件包”,解压后进行安装,并按照升级说明要求进行参数设置,自行完成网上认证的升级。自行升级中如有问题可致电服务公司,咨询电话:67427776。
四、服务单位不得利用本次升级强求企业购买各类电子产品。如有以上情况,企业可拒绝购买,并可向各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和举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