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接省局通知,二季度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将使用重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A类)》办理网上纳税申报,修订后的申报表有以下主要补充:
1、增加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次,即允许纳税人季度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但可弥补亏损额最多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所得税年度亏损台账软件系统中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2、增加并仅限于从事农林牧渔业经营项目的企业,对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优惠政策规定的,季度申报可减免该经营项目所得,但应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才能办理减免申报。《农林牧渔业企业减免所得备案表》可通过苏州国税下载专区下载。
3、新所得税申报表增加了减免所得税额明细项目的填写(即新申报表11至13行次),请涉及该类减免税申报的企业,相应的减免税行次务必如实填写。
4、关于总分支机构的申报问题:
(1)总分支机构(包括原实行汇总纳税企业,下同)申报表填写规则与一般企业不同,涉及到24至28行次数据的填写(指新申报表),如果不填写相应的24至28行次数据会造成按一般企业申报规则纳税,从而造成申报税款错误。因此,请该类纳税人务必注意正确填写申报表的相应行次。
(2)二季度申报软件系统已对总分支机构(包括原实行汇总纳税企业)进行了强制控制,即该类纳税人申报前必须先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信息维护认定,才能填写24至28行次。申报时,如相应行次不能填写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对部分非法人企业确实需要全额就地纳税的,暂不支持网上申报,应上门按一般企业规则办理纳税申报。
5、关于二季度申报时间问题
因系统信息维护和网上申报软件修改,二季度申报日期推迟至7月5日开始。
申报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