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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关于处理2007年度出口货物审核疑点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张家港国税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6-27 13: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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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口企业:
根据苏州市国税局要求,出口企业2007年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存在问题的,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前处理完毕。请各出口企业的退税办税人员于2008年6月底之前主动至张家港市国税局二楼出口退税大厅处理2007年审核疑点(
点击下载浏览所属期2007年生产企业审核疑点
点击下载浏览所属期2007年外贸企业审核疑点
)。逾期不处理的,疑点数据相对应的退税申请将不予办理退税或扣回已退税款。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
二
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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