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口企业:
为了提高新办出口企业办税人员的出口退税业务水平,保证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国家对出口货物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由于办税人员操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局定于近期举行新办出口退税企业办税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08年6月新办出口企业的办税人员,若出口企业更换办税人员的也可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出口退税相关业务知识及擎天软件退(免)税申报基本操作。
三、培训时间: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8:20之前报到,8:30准时开始培训。
四、培训地点:南环路30号,市国税局十楼1007房间。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