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五华区地税局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5月10日自查结束时,全区有38户房地产企业通过自查自纠方式主动补缴地方各税1,684万元,缴清滞纳金108万元。
近几年来,五华区房地产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其缴纳的相关税收一直占据五华区地税局全局税收收入的30%以上,成为了全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在房地产业空前繁荣的同时,由于利益驱动,该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七个方面:一是一些企业将售房收入挂在往来帐上,隐匿、少记收入。二是房屋已完工或者已经交付使用后,但预收款不及时结转销售,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三是整体转让“楼花”不作收入处理。四是出售精装修商品房时,对装修部分的房款违规开据建筑业发票,少缴营业税。五是在滚动开发项目时,故意混淆前后项目之间的成本,减少当期利润。七是故意拖延项目竣工决算和完工时间,达到少缴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针对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五华区地税局按照税务稽查约谈的要求,于4月10日召集全区244户房地产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进行集中辅导,介绍了全国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专门列举了房地产行业常见的34种涉税违法行为,并逐一进行了讲解,同时责成有违法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在辅导中还明确了处罚措施,凡是经自查发现问题后只补缴应纳税金,并加收滞纳金,可免予罚款。下一步该局将对企业自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如认为纳税人自查结果不能说明涉税问题和存在涉税疑点的,将列入专项检查对象。通过这次集中辅导,直接面向企业梳理了有关政策,传授了自查方法,统一了执法尺度,使参加自查企业明确了政策界限,提高了自查质量。
这种企业自查与地税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得到了广大房地产企业的好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说,在房地产企业中或多或少地存在因政策不清,财务处理不当而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正因为房地产业投资较大,销售额也比较高,出现问题被税局查出后罚款数额也比较大,税务机关采取先讲政策后检查的方式给企业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尊重,有利于企业将问题解决在税务机关检查前,从而实现国家利益与纳税人利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