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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税“黑出租”泛滥 业内人士提醒房东莫吃亏
作者:蒋凌  来源:兰州新闻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7-4 8: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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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房缴税已经执行了好几年了,但据我市相关税务人员透露,今年上半年,我市的出租房缴税金额大约500多万元,虽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但与出租房的漏税数额相比,仍是九牛一毛。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黑出租”泛滥是造成我市租房税难以征收的主要原因。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房屋租赁者,“黑租”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租户出了事或者想赖账,房东很有可能“哑巴吃黄连”。

  漏税估计8成以上

  玛雅房屋武都路店的东文斌主任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房屋中介完成的租赁交易每个月就有10户左右。如此推算,全市的房屋租赁交易至少比这个数字翻上几百倍。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租房双方却很少有去交易中心签署正式合同的,基本上都是私下达成协议。

  “漏税的出租房估计在8成以上。”一位税务人员私下表示。他说,眼下不少出租房屋都是房主与租房人私下现金交易的,这样的“黑出租”很难查,稽查人员不可能挨家挨户地去调查对方居所是否为出租房,只有部分商用出租房由于经营者做账需要,不得不到税务局开发票缴纳税款,可是就连出租房主为了能少缴税,也都故意将出租房屋的租金报得很低。

  租房税款并不高

  记者自市地税局了解到,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收取标准分为两种,一种为房屋出租给用于生产、经营的铺面或写字楼,房东需缴纳7项税费:营业税按5%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7%征收(三县按照5%征收),教育费附加按所征营业税的3%征收,房产税按12%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各县区具体地段、具体情况而定,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的1%征收,印花税按租赁合同的千分之一计算。另外一种为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居所,则按5%征收。

  拿一套位于城关区、月租金为1000元的房屋计算,如果商用,其租房税为50元+70元+1.5元+4.5元+10元,即130多元,如果是居住,那么仅需要缴纳50元的税金。“黑出租”避税不受法律保护

  私下签约的“黑租”行为会对出租人造成怎样的潜在风险,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的赵和康律师告诉记者,租房这种牵扯到经济交易的行为,在租赁双方出现意见分歧时,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就十分重要,是判定法律事实的标准之一。反之,如果租赁双方没有正式合同或是正式合同上的租金显示较低时,房东就会很被动,很容易吃“哑巴亏”,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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