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大纲
一、增值税概述
(一)了解增值税的概念
(二)熟悉增值税的类型
(三)熟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
(四)了解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五)熟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六)了解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七)了解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二、纳税义务人
(一)熟悉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二)熟悉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三)熟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
(四)掌握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五)掌握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掌握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三)掌握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四)熟悉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
(五)熟悉不征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
(六)了解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的征税问题
四、税率
(一)了解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
(二)了解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三)掌握增值税税率
(四)掌握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
(五)掌握增值税的征收率
五、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掌握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税规定
(二)掌握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免税规定
(三)掌握农业生产资料的免税规定
(四)了解军队军工系统免税规定
(五)了解公安司法部门的免税规定
(六)熟悉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规定
(七)熟悉对电力部门的优惠规定
(八)熟悉对医疗卫生的政策规定
(九)熟悉对宣传文化的政策规定
(十)掌握对民政福利的政策规定
(十一)熟悉对修理修配的政策规定
(十二)熟悉对内销远洋船的政策规定
(十三)了解对国产支线飞机的关税规定
(十四)了解对民族贸易的政策规定
(十五)了解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的政策规定
(十六)熟悉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的政策规定
(十七)了解对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规定
(十八)熟悉对金融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
(十九)掌握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政策规定
(二十)了解对债转股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十一)掌握对起征点的政策规定
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掌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政策规定
(二)掌握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有关规定
七、应纳税额计算
(一)掌握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增值税政策
(一)熟悉成品油加油站增值税规定
(二)熟悉电力产品增值税基本规定
(三)了解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规定
(四)了解黄金交易、铂金交易与货物期货增值税规定
(五)了解东北老工业基地试行消费型增值税
九、申报与缴纳
(一)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了解纳税期限
(三)了解纳税地点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熟悉专用发票领购使用、开具范围
(二)熟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方法及开具时限
(三)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管理的规定
(四)了解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规定
(五)熟悉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六)了解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七)了解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
(八)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中的若干处理规定
十一、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了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要素
(二)熟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
(三)掌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
(四)了解特定企业或特准货物出口退(免)税
二、本章教材变化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有变化:删除了原“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几种情况;删除了不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几种情况,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中新增了第8、9两条。
3、第二节中“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新增了第9-15条。
4、对按4%征收率计算纳税的特定货物有所修改调整,对按6%征收率计算纳税的货物,新增了第7条有关商品混凝土的规定。
5、增值税的减税、免税中有一些小的调整,如:军队军工系统中删掉了“三线企业”的优惠政策,医疗卫生中删掉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优惠政策,删掉了有关“钢铁企业”的优惠政策等;对民族贸易的优惠政策有所修改;新增了“债转股企业”的优惠政策。
6、在销项税和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中一些知识点的顺序做了调整,并且将一些过时的知识点删除,增加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一些介绍。
7、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增加了“暂扣其待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的规定,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的情形也有一些变化;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简化了,删除了七项;修改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管理的规定;修改了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增加了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的处理规定。
8、出口货物退(免)税这一节有较大调整和修改。
三、本章重点导读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在税率一致的情况下,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之和,实际上就是按货物最终销售额征收的增值税。
造成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
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二、增值税的类型
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
1、都是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而不能采取累进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四、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1、交叉征税(双层次征收)模式
2、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