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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探讨
作者:孙新波  来源:昌吉州地税局稽查局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10-13 2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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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通过对对全州四十二所驾校中的十户昌吉市辖区的驾校进行的税收专项检查,针对当前驾训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如下:
  一、当前驾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收据收取培训费比较严重驾校面对的学员以个人为主,对这部分消费者来说,索取发票对他们意义不大,因为大部分人无处报销,不要发票还可以和驾校就收取培训费讨价还价,通过检查发现这十户企业收据收取培训费现象十分严重,有的甚至从未领购发票,有的虽领购,但使用量很小,造成我们在稽查过程中无法准确掌握学校的收入情况。
  (二)驾校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严主要表现为多数驾校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确认收入,不能按照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纳税,现金交易多,成本费用列支随意性大,修理费、燃料费等主要成本很难控制。由于规模较小,会计人员多为兼职,出纳则大多和驾校法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造成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三)税收日常管理薄弱,涉税问题较多在检查的十户驾校中,发现有的驾校已几经转手,转让环节涉及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并不知晓,还有的驾校借转让变更法人、经营地址之机摇身变成了新办驾校,享受了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有的新办驾校居然是核定征收税款。
  二、改进措施
  (一)从管理环节入手,加大日常管理工作的力度严把发票使用关,要求驾校必须使用发票,不能以收据收取报名费,可在驾校报名点向报名者加大此政策的宣传力度,设立违法举报点。管理人员要多深入驾校,了解培训期数和每期学员数,对主要的成本费用列支严格核对,加强日常的申报管理工作。
  (二)加大稽查力度,对该行业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以查促管,及时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管理环节,对一些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达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可以和交通、运管部门合作,进行信息交换,通报培训和考试人员的情况在考试环节还可以学员取得的发票原件作为准考证附件,随同准考证出示,未出示具有本人姓名发票的准考证,一律拒绝入场考试,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不使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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