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会计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左侧导航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国税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9-16 22:53:2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苏国税函〔2008〕344号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上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2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8]701号文批复如下:
    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吴江(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方注资4亿元人民币,2007年10月到位)。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统一管网形式生产、供应自来水并投资、建设经营吴江市区域供水工程厂及供水配套设施(含管网)等区域供水公共基础设施等,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鼓励类第四类第8条范围。鉴于该公司外商投资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且从事回收投资期长的国家鼓励类项目,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的规定,同意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季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起,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相关文章
优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企业邮箱 | 管理登陆 | 联系我们 | 客户反馈 | 友情连接 | 栏目导航 | sitemap_baidu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苏ICP备05085630号
版权所有:苏州精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