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至7日举行。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将已取得的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已成功报考北京地区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中,有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北京地区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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