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中企业专用的一个子系统。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的电子底帐数据库。通过该系统,海关和税务部门可分别在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环节实现对核销单数据的联网核查;通过该系统,出口单位可在网上凭操作员IC卡向外汇局申请需领用核销单份数、向出口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报关前的口岸备案、待报关出口后向外汇局进行网上交单,并可随时随地对核销单领取、使用等各项信息进行综合查询,使出口报关、收汇核销及退税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汇发〔200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