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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航“十五”发展目标出台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8-16 14: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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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民航总局提出"十五"发展目标,并确立了新的发展思路。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航空运输总周转量达到205亿吨公里,年均增长10%;旅客运输量达1亿人次,年均增长8%;货邮运输量280万吨,年均增长13%。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2亿人,货邮吞吐量560万吨。"十五"期间,通用航空作业量年均增长5%,飞行小时累计达到27万小时。运输收音机事故万时率低于0.005,通用航空飞行事故万时率力争低于0.04。加强航班动行各环节保障工作,航班正常率达到85%。
到2005年,全行业运输飞机商载总吨位约1.5万吨,座位数11.7万个,分别比2000年增加34.3%和30.9%,运输能力年均增长8%左右。全行业通用航空飞机保持在400架左右。比2000年净增100架。巩固提高北京、上海、广州、成都4个飞机维修基地和北京、广州、成都3个发动机维修基地的维修能力,实施规模化经营战略,提高维修深度,降低维修成本。
机场建设方面,"十五"期间将强化首都、浦东和新白云3个机场的全国大型枢纽地位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中转能力和国际通航能力,使之成为全国性航空客货集散中心。将沈阳、武汉、成都、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6个机场建设成区性中型航空客货集散中心。完善干线机场。加快支线、旅游机场建设。发挥小型机场的优势,为调整航线结构创造条件。到2005年,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73个左右,其中大型枢纽机场3个,中型枢纽机场6个,干线和支线机场164个。
"十五"期间,民航还将采用先进、成熟技术,推动民航住处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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