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3、多芯片集成电路是由两个或多个单片集成电路不可分割地组
合在一片或多片绝缘基片上构成的电路,不论是否带有引线框架,但不
带有其他有源或无源的电路元件。”
第86章
(一)统一汽车“零部件的零件”的归类。对税目87.08的下述子目
均增加“及其零件”:
8708.40 变速箱及其零件
8708.50 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及其零件,不论是否装有其他传动
部件;非驱动桥及其零件
8708.80 悬挂系统及其零件(包括减震器)
8708.91 散热器及其零件
8708.92 消声器(消音器)、排气管及其零件
8708.94 转向盘、转向柱、转向器及其零件
(二)由于贸易量增加,增列子目8708.95 “带充气系统的安全气
囊及其零件”。
(三)因贸易量减少,删除以下子目:
8708.31 “装在蹄片上的制动摩擦片”,合并为五位数级子目
8708.30;
8708.60 “非驱动桥及其零件”与驱动桥一并归入8708.50,并对其子目条文进行修改。
第90章
本章删除四位数税目90.09 ,对税目90.06、90.10、90.27、90.30
及90.31等税目的子目进行了修订。
(一)第90章税目结构变化较大税目
1、税目90.09
删除税目90.09及其项下的9个6位子目,将复印设备及其零件全部
归入税目84.43项下。
2、税目90.10中
(1)修改原90.10的税目条文,删除“(包括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
感光半导体材料上的装置);
删除原9010.4子目条文“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感光半导体材料上
的装置”及其项下9010.41、9010.42和9010.49等3个6位数子目;上述商
品归入新子目8486.20项下;
(2)子目9010.50 “照相(包括电影)洗印用其他装置和设备;负片显示器”中的商品的“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照相洗印设备和装置”归入新子目8486.30项下;
(3)原归入子目9010.90 “零件、附件”的上述商品的零部件也相应归入新子目8486.90项下。
3、税目90.30
(1)修改9030.20的子目条文,将原“阴极射线示波器”修改为“示
波器”,原归入子目9030.83和9030.89中的“非阴极射线示波器”归入新子目9030.20项下。
(2)新子目9030.3包括了带记录装置和不带记录装置的“检测电
压、电流、电阻或功率的其他仪器及装置”,并对此分列子目,因此原归入子目9030.83项下的“带记录装置”的上述仪器及装置归入9030.3项下
(3)增列子目9030.84 “其他,带记录装置”,归入该子目的是
原子目9030.83中未转移的商品,如带有记录装置的电感及电容测试仪
等。
(4)因贸易量小,删除子目9031.30 “轮廓投影仪”,有关商品归
入子目9031.49 “其他光学仪器及器具”项下。
(二)第90章其他税目的修订情况
1、税目90.06
因贸易量小,删除以下子目:
(1)9006.20 “缩微照相机,使用缩微胶卷、胶片或其他缩微品的”,
有关商品案胶片宽度归入子目9006.52、9006.53或9006.59 ;
(2)9006.62 “闪光灯泡、方形闪光灯及类似品”,有关商品归入
子目9006.69 “其他,照相闪光灯装置及闪光灯泡”。
2、税目90.27
因贸易量小,删除子目9027.40 “曝光表”,有关商品归入子目9027.80
“其他仪器和装置”项下。
3、税目90.31
因贸易量小,删除子目9031.30 “轮廓投影仪”,有关商品归入子
目9031.49 “其他光学仪器及器具”项下。
4、原税目90.11、90.12和90.17项下部分6位子目中的有关商品
及其零件被分别归入新税目的有关子目8486.40和8486.90项下。
主要是:
9011.10 “立体显微镜”;
9011.20 “显微照相、显微电影摄影及显微投影用的其他显微
镜”;
9011.90 “显微照相、显微电影摄影及显微投影用的其他显微
镜”;
9012.10 “显微镜,但光学显微镜除外;衍射设备”、9012.90 “零
件、附件”;
9017.20 “其他绘图、划线或数学计算器具”和9017.90 “零件、
附件”。
(三)第90章章注释的主要修订情况
1、第90章修改章注释三为:
三、第十六类注释三及四的规定也适用于本章。
2、第十六类注释三、四修改为:
三、由两部及两部以上机器装配在一起形成的组合式机器,或具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机器归类。
四、由不同独立部件(不论是否分开或由管道、传动装置、电缆
或其他装置连接)组成的机器(包括机组),如果组合后明显具有一种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某个品目所列功能,则全部机器应按其功能归入有关品目。
第91章 因贸易量小,删除下述子目:
1、子目9101.12 “仅有光电显示器的”,有关商品归入子目9101.19
“其他电力驱动的手表,不论是否附有秒表装置”项下;
2、子目9106.20 “停车计时表”,有关商品归入子目9106.90 “其他”
项下。
第92章 因贸易量小,删除下述税目和子目:
1、 税目92.03 “键盘管风琴;簧风琴及类似的游离金属簧片键盘乐
器”,有关商品归入子目9205.90 “其他未列名管乐器”项下。
2、税目92.04 “手风琴及类似乐器;口琴”及其子目9204.10 “手
风琴及类似乐器”和9204.20 “口琴”,有关商品归入子目9205.90。
2、 子目9209.10 “节拍器、音叉及定音管”、9209.20 &l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