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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版《协调制度》(HS)与海关进出口税则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9-25 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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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8  真空吸尘器:
         -  电动的:
8508.11 --功率不超过1500瓦,且带有容积
             不超过20升的集尘袋或其他集尘容器
8508.19 --其他
8508.60 -  其他真空吸尘器
8508.70  -  零件
税目85.08的商品包括原归入子目8509.10的“真空吸尘器,包括
干式及湿式真空吸尘器”和子目8479.89 “其他”中的非家用真空吸尘
器。根据85.08的列目,工业用吸尘器一般应归入子目8508.19和8508.60项下;家用真空吸尘器一般归入子目8508.11项下。
除了第八十五章注释一(四)所规定的 “不包括归入第九十章的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的真空设备”外,本税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真空吸尘器,不论是否手提,包括抽吸干、湿物质用的真空吸尘器,不论是否与其附件同时报验,如可旋转的刷子、地毯拍打器、多功能吸头等。
 
(二)85章其他税目的主要修订情况
1、税目85.09
      将税目条文改为:“家用电动器具,税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
外”;
     删除子目8509.10 “真空吸尘器,包括干式及湿式真空吸尘器”;
    由于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509.20 “地板打蜡机”和子目8509.30
“厨房废物处理器”,有关商品归入子目8509.80 “其他器具”项下;
     原归入子目8509.90 “零件”的家用真空吸尘器的零件,随主机的
归类而归入子目8508.70 “零件”项下。
      2、税目85.35
      将原税目条文改为:“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气装置(例如,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压限幅器、电涌抑制器、插头及其他连接器、接线盒), ……” 。
      3、税目85.36
将原税目条文改为:“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器装置(例如,开关、继电器、熔断器、电涌抑制器、插头、插座、灯座及其他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线路;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
      新增子目8536.70 “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应注意,对光导纤维连接器的相关问答书,从2007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其相关商品一律归入子目8536.70项下。
4、税目85.44
绝缘(包括漆包或阳极化处理)电线、电缆(包括同轴电缆)及其他绝缘电导体,不论是否有接头;由每根被覆光纤组成的光缆,不论是否与电导体装配或装有接头:原8544.4至8544.59改为:
            -其他电导体,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80)伏:
8544.42 --有接头
8544.49 --其他
(-其他电导体,额定电压超过80伏,但不超过1000伏:
8544.51 --有接头
8544.59 --其他 )
    注:有下划线的是2007年版修改的,并删除了黑体字部分
5、税目85.48
      因税目85.42的列目方式改变,原子目8548.90  “其他”项下的多芯片集成电路按其用途分别归入子目8542.31 “处理器和控制器,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8542.32 “存储器”、8542.33 “放大器”和8542.39 “其他”项下;
      原子目8542.70 “微电子组件”中的部分通用型“微电子组件”归入子目8548.90  “其他”项下。
 
(三)第85章章注释的主要修订情况
     第85章新增加章注释四、注释六和注释七,删除原章注释六,修
改原章注释一、注释三、注释五、注释八和注释九的条文和编号;
子目注释删除原子目注释二、修改原子目注释一。
      其中重要的修订如下:
      1、因税目85.23与85.24合并,重新分列子目,为此新增注释四。在该注释中对8523.51 “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作注释,并对原子目注释二“智能卡”的解释修改后,移至本注释中。新注释四内容如下:
  四、税目85.23所称:
(一)“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例如,“闪存卡”或“电子闪存卡”)是指带有接口的存储器件,其在同一壳体内包含一块或多块闪存(FLASH E2 PROM),以集成电路的形式装配在一块印刷电路板上。它们可以包括一个集成电路形式的控制器及分立无源元件,例如,电容器及电阻器;
(二)所称“智能卡”,是指装有一块或多块集成电路(微处理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只读存储器(ROM))芯片的卡。这些卡可带有触点、磁条或嵌入式天线,但不包含任何其他有源或无源电路元件。
      2、删除原注释六如下:
     六、税目85.23及85.24的唱片、磁带及其他记录媒体,当与所用设备一同报验时,仍应归入上述税目。本注释不适用于与所用设备以外的物品一同报验的上述媒体。
      3、增注释六用于解释子目8536.70的商品。
     新注释六内容如下:
     六、税目85.36所称“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是
指在有线数字通信设备中,简单机械地把光纤端部相连成一线的连接
器。它们不具备诸如对信号进行放大、再生或修正等其他功能。
4、新增注释七如下:
     七、税目85.37不包括电视接收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用的无线红外遥
控设备(税目85.43)。
5、修改原注释八
     根据新注释八,集成电路包括单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和多
芯片集成电路,为多芯片集成电路增加八(二)3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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