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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财务控制在企业中的应用
作者:赵松霞  来源: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年第4期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7-10-23 22: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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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从“财务管理”而非“公司理财”的角度出发,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的要求,分析了财务控制的主体、目标、客体和方式,从而强调了财务控制在财务管理的地位。然后分析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财务控制;内部审计

  一、财务控制的涵义

  1 财务控制的概念。按照传统和现行的解释,财务控制是指对执行和完成财务计划或财务预算的控制,即财务人员或财务机构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目标等对资金运动进行指导、组织、监督和约束,确保财务计划(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财务计划或财务预算只有通过财务控制才能从理想变成现实,才能真正贯彻执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2 财务控制的目标。财务控制的客体首先是人(经营者、财务经理等管理者、员工)以及由此形成的内外部财务关系,其次才应该是各种不同的企业财务资源(资金、技术、人力、信息)或现金流转。因此,财务控制的目标是企业财务价值最大化,是现实的低成本和未来高收益的统一,而不仅仅是传统控制财务活动的现实的合规性、有效性。财务控制的首要目标是减低成本。代理成本的存在会影响公司经营效率,甚至可能威胁公司的生存。财务控制目标是促进企业战备目标的实现,所以财务控制过程必须是围绕着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而采取一系列措施的全过程。财务控制致力于将企业资源加以整合优化,使资源消费最小、资源利用效率最高、企业价值最大。

  3 财务控制的实现方式。财务控制的实现方式应该是一系列激励措施与约束手段的统一。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实现财务目标,必须设计一套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种机制包括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内部机制的因素或手段包括:解雇或替换表现不佳的经营者;通过管理机构对经营者实施监控;清晰界定决策权、控制权的界限;推行经营者、员工的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制度”;实行预算管理;通过组织机构的设计与重整,完善内部组织控制和责任控制、业绩评价制度。外部机制的因素或手段包括:经理人和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一个理性的经营者、员工在人才市场的影响下,可能不会过度违背公司股东的利益;控制权市场上潜在购并者的威胁;政府的法律;资本市场上的监管者,如政府、中介机构、专业证券分析师等。

  二、财务控制在财务管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我们知道,财务管理内容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表达:从资金运动过程分析,财务管理包括了资金筹措、资金投放、资金营运、收入分配等;从管理环节分析,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等;从财务要素分析,财务管理的内容有资金、现金流量、证券、资本(产权)经营等的各种主张。在上述各种内容中最核心的部分是什么呢?理论上也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是筹资、投资与分配;也有人认为是财务决策(这种观点可能深受著名管理学家H.西蒙的名言“管理就是决策”的影响);还有人认为是现金(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但是比较集中的观点是在资金筹措过程中的资本结构决策、资金运用上的投资决策和资金分配上的股利决策。

  三、企业集团财务控制

  (一)目前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活力。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企业盈利少或略有亏损。主要原因出在企业领导人身上,现在多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厂长或者经理)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只是象征性的,对他们根本无法形成约束力。

  2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的责权利划分不清。在目前财产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因目的不同而形成利益冲突。所有者的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形成法人财产,经营者就可以支配这些财产,如何使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目标和要求使用这些财产,就必须建立起一种控制与约束的机制。由于我国受传统经济模式的约束,国有企业形成了所有者缺位和“一股独大”的情况。经营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占据着企业所有者的地位,掌握着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企业经营者实际上是在没有内外监督的情况下,全权经营这部分国有资产,于是便相当广泛地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3 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内控机制弱化。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烟台市,有相当一部分小型企业没有建立起内部审计机制;已经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的企业,内审仅仅是对厂长或经理负责,即按照厂长或经理的授权,企业内部监督显然没有作用和意义。

  (二)企业集团实施财务集中控制的方法

  1 企业集团“集权”与“分权”要适当结合

  实行企业集团财务的集中控制,首先要把握好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母子公司财务的集中控制并不意味着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丧失,也不排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在统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子公司的法人地位。集权和分权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绝对的分权,也没有绝对的集权。对企业集团进行财务集中控制,加强集权管理,是指在分权与集权之间更趋向于集权,而不是绝对集权,要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进行有原则、有导向的分权。集中控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实行集权,而是要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在可控的情况下尽量实行分权。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同时子公司对其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收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于采用集中管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决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只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

  2 实行财务总监制度

  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是企业集团总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享有对子公司财务计划制订的参与权、财务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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