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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15-6.5报名
作者:未知  来源: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5-27 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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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安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一)2008年度淮安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5日下午、6日和7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全省仍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南通7市设立考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一)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将由考区考务部门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六、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6月5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二)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和市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将报名条件、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5月15日至6月6日期间(节假日除外)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住宅小区东门对面)。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五)8月下旬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遇姓名中有无法输入的汉字,可先用同音字替代,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报省考试中心进行修改。
七、教材征订及考前辅导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25—83327742,传真:025-83327748。为满足广大考生考前辅导的需要、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各科内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举办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前远程辅导班。考生可通过购买考前辅导学习卡参加中评协的远程辅导班。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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