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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会考试《会计》精讲班讲义--第14讲
作者:不详  来源:考试吧  编辑:精略财税 发布时间:2008-6-9 2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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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本章考情分析
1.本章在考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经常考大题。2008年教材本章略有变化:增加了“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对考试有较大影响。
2.本章重点有两个: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
3.本章复习方法:本章应按“投资时、持有期间、处置时”三个步骤进行复习,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背得滚瓜烂熟后,将其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重大差错更正、日后事项、企业合并、合并报表编制等考点结合复习。
 本章考点精讲
本章应该掌握“二个范围、二种方法、二种转换”,具体要点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简称为“其他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二种:成本法与权益法。其适用范围见下表: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和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 (参考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对子公司投资(>50%)
成本法
对合营企业投资(50%)
权益法
对联营企业投资(20%≤比例<50%)
权益法
对其他企业投资(没有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20%)
成本法
  
二、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下列情况下,企业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的核算分为投资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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